一、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外包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目前医院地面车位约180个,共计有两进、两出两个出入口;现有收费系统、监控系统、交通设施设备等停车管理服务配套设施折旧后约16万元(前承包商安装)。
2.服务范围:负责医院停车场收费管理及日常维护经营。
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4.运营管理费:不低于18.2万元/年。
三、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且经营范围包含有停车场管理服务,并具备停车场运营管理经验;
2.各投标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方案(需包含应急预算)。
3.中标单位需要接受已有停车管理服务整套设施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三年后合同期满,可采取现行方式与后承包商交接,院方不给予任何补偿。
4.中标单位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须严格执行《望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医院在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不得使用假票和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如因违法违规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投诉事件,由中标单位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院内员工、生活区非承租住户及重大会议和110、119,120急救车、残疾人用车、水电气、运送药品、送血及设备材料等的特殊车辆不得收费。
6.承包期间,停车场使用的管理系统的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需为停车场管理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负责安排食宿。
7.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医院缴纳保证金10万元,三年合同期满后无违反合同条款或其他纠纷等问题一周内医院全额退还(不含利息)。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不经院方同意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8.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达不到院方要求,院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遵守院方管理规定,不服从院方统一管理,院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四、停车收费标准
根据长沙市望城区物价局核定实行计时收费:
1.24小时为一个计费周期,一个计费周期内收费最高不超过20元/辆次,第1小时免费停放;
2.1-3小时(含):5元/辆次,3-12小时(含):10元/辆次,超过12小时的部分每小时收费1元;
3.减免及优惠政策按湘价服[2014]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1.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指定。
2.实施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区域。
3.服务期限:定为三年,原则上合同一年一续签。
4.付款方式:一年一付,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中标单位支付当年承包经营费用给采购人。
5.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服务要求,以及设施、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9时
2.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党建活动室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3月3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3.联系人:李老师
4.联系电话:88179009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
2020年3月18日